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,并于2023年6月12日生效。根据法规内容,GPSR将于2024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,届时《通用产品安全指令》(GPSD)和指令87/357/EEC将被废止。
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是一项新的法规,将取代《通用产品安全指令》(GPSD)。其目的是为所有消费品设定安全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,无论是否已有特定产品的法规、指令或标准。虽然GPSD已经涵盖了这些内容,但GPSR在某些方面超越了GPSD。例如,GPSR在产品和包装标签方面提供了更加详细的要求。本篇指南中,我们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新出台的GPSR法规,并介绍在其正式取代GPSD之前,您需要采取的措施。
相比于GPSD,GPSR做出了一些必要的改进。根据GPSR的法规内容,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:
· 考虑到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在线零售趋势的变化。
· 与欧盟统一立法和标准化法规的变化保持兼容。
· 改进产品安全召回系统。
· 为模仿食品的产品提供更好的监管框架,当前这类产品由指令87/357/EEC监管,该指令也将在GPSR实施后被替代。
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适用于以下几类产品:
· 面向消费者的产品;
· 即使不是专门为消费者设计,仍可能被消费者使用的产品;
· 新的、二手的、修复的或再制造的产品。
该法规适用于已投放市场的产品,只要没有其他法规具备与GPSR相同目的,且能规范特定产品的安全性。
例如,《低电压指令》规范了至少50伏电压的电子设备的电气安全,因此GPSR不会涉及这类产品的电气安全。然而,GPSR可能会涵盖其他方面的安全要求,如物理或机械安全。
此外,GPSR还可能涵盖低电压产品(例如12伏的产品)的电气安全,这些产品不在《低电压指令》的范围之内。
GPSR适用产品的具体示例
以下是一些符合GPSR监管范围并且已有统一标准的产品示例:
· 儿童护理用品(例如,学步车)
· 体操设备(例如,高低杠)
· 固定式健身设备(例如,跑步机)
· 家具(例如,露营桌)
· 自行车(例如,普通自行车)
· 滑轮运动设备(例如,滑轮鞋)
· 用于水上和水中的休闲浮具
· 滑翔伞设备(例如,紧急降落伞)
需要注意的是,GPSR适用于所有消费品,而不仅仅是那些已有统一标准的产品。这意味着,即使某些产品没有现行的统一标准,它们仍需符合GPSR的安全要求。
GPSR不适用的产品
根据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第2条,以下产品不在GPSR的监管范围内:
· 药品(包括人用药品和兽用药品)
· 食品和饲料
· 活体动物和植物
· 基因改造的生物和微生物
· 与动植物繁殖相关的产品
· 动物副产品
· 植物保护产品
· 由服务提供商操作的供消费者骑乘的旅游设备
· 航空器
· 古董
GPSR责任方
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明确了与产品制造和销售相关的不同自然人或法人实体的责任。以下是各类责任方的定义和职责:
根据GPSR第16条规定,只有在欧盟境内有合法经济运营方的情况下,产品才能进入市场。这些经济运营方需承担多个任务,包括根据《市场监管条例》执行一些特定任务。例如,在相关机构要求时,与监管部门进行合作。如果您是向欧盟消费者销售产品的企业,但没有在欧盟设立实体,则需要委托授权代表的服务,确保您的产品符合GPSR的相关要求。
GPSR – 第16条:经济运营方的责任
根据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第16条的规定,只有在欧盟境内有经济运营方时,产品才能投放市场。经济运营方需要承担与产品合规相关的多个责任,包括:
市场监管条例(EU 2019/1020)第4条第3款:经济运营方的具体任务
经济运营方需要履行以下任务,以确保产品符合市场监管要求:
根据《GPSR》的定义,履约服务提供商是指提供以下至少两项服务的人员,且不拥有相关产品:
然而,以下服务不包括在履约服务提供商的范围内:
在线市场提供者
根据《GPSR》,在线市场提供者是指通过在线平台提供中介服务,允许消费者与商家进行远程产品销售的服务提供商。
非欧盟公司责任人
根据《市场监督条例》第16(1)条规定,只有在欧盟境内存在负责履行产品相关任务的责任人时,产品才能投放市场。责任人可以是:
简而言之,如果企业不在欧盟设立,但仍在欧盟销售产品,则必须指定一个授权代表,并将该授权代表的相关信息标明在产品标签上。
其他市场监督条例的义务
此外,根据《市场监督条例》的其他规定,可能还需要履行额外的义务,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市场监管。
根据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第5条的规定,只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。
产品安全评估的相关方面
《GPSR》第6条列出了在评估产品安全性时需要考虑的几个方面:
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存在实现更高安全级别的可能性,或存在其他风险较小的产品,也不能因此认为现有产品存在危险。
如果您的产品没有符合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的统一标准,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于满足法规的安全要求。以下是一些应对措施:
核心原则
无论是否有现成的标准,GPSR的核心要求是确保产品安全。标准的作用是为产品提供合规路径,但在没有现成标准的情况下,企业需自行定义并遵循必要的安全要求。
根据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第9条的规定,制造商在将产品投放市场前,必须提供技术文档和测试报告,以证明产品符合安全要求。此外,制造商还需向消费者提供清晰易懂的使用说明。
技术文档
制造商应准备一套技术文档,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:
使用说明
制造商必须确保为其产品提供清晰、易懂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信息,并按销售国的语言要求进行书写。
测试报告
制造商应将测试结果包括在其文档中,这些测试可以是由制造商自己进行的,或者是由第三方在制造商委托下完成的。
标签信息
《GPSR》要求制造商在产品及其包装上提供标签信息,包括可追溯性信息和警告信息,并遵守标签信息的布局要求。
标签的放置要求
根据《GPSR》,制造商应将标签信息放置在产品上。如果产品的尺寸或性质不允许在产品本身标明这些信息,则可将其放在包装上或附带的文件中。
沟通渠道
第9条还要求制造商提供公共沟通渠道,确保其对消费者可访问,且考虑到残障人士的需求。此类渠道应允许消费者提出投诉,并通知制造商有关产品安全的问题。
这些公开的沟通渠道可以是电话号码、电子邮件地址或制造商网站的专门部分。
网络销售
根据第19条,对于从事在线销售的经济运营商,必须在其网站上清晰地展示以下信息:
危险产品
如果制造商合理认为其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风险,必须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实验室测试
第5条要求,只有安全的产品才可以投放欧盟市场。最直接的方式是将产品进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测试。如果产品通过了测试,制造商将获得测试报告,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。
如前所述,提交的技术文档应包括任何对产品进行的测试结果。
信息参考网站: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 (GPSR): An Essential Guide